相关案例12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股东的清算责任

文章摘要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并非股东责任的终结,公司须经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后方告终止。股东虽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负有法定的清算义务。若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即不得占有、分配公司资产,并可能需以公司清算财产对外清偿债务。本案中,C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院追加其股东A公司与B公司为共同被告,判决两公司共同承担清算义务,并以公司清算财产清偿债权人赵某的债权,明确了股东在法人资格存续期间仍需履行清算责任的法律要点。

A医药公司与B实业公司合资成立C药用包装有限公司,聘请赵某担任总经理。因赵某经营无方及相关客观因素,C公司连年亏损,最终陷入停产停业的境地,并因没有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赵某离职,C公司的部分生产设备被A公司拉走用于生产,经营状况颇佳。

赵某见A公司盈利能力很好,遂以A公司占用C公司生产设备为由起诉A公司,要求A公司偿还其在C公司经营期间借给C公司的5万元及相应利息。A公司虽然对赵某提供的借条颇多质疑,但无法提出有力的抗辩,但A公司以其履行了对C公司的出资义务,赵某亦无证据证明A公司占用了C公司的生产设备为由认为没有代为偿还债务的义务。鉴于C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法院遂追加B实业公司为共同被告。B公司同样以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认为不应当由其偿还债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A公司和B公司共同承担清算C公司的义务,并以C公司的清算财产清偿赵某的债权。

 

简析: 很多经营者以关闭公司逃避债务,他们通常的手法就是不参加年检,任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有的甚至为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创造条件。他们以为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就完成了关闭公司的工作。其实不然,公司必须依法注销,公司注销前,股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因此,虽然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不能任由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置之不理,股东仍然负有清算的义务,在没有依法清算、注销公司之前,不得占有、分配公司的资产。(选自《创业法律108问》,作者:杨春宝高级律师,电话:13901826830)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是否还需负责?

需要。吊销不等于注销,股东仍须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并在清算前不得占有、分配公司资产。

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能否免除清算责任?

不能。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并不免除其清算义务,即使已实缴出资,仍须组织和参与公司清算。

以不参加年检等方式任由公司被吊销可否逃避债务?

不可。该行为不能免除债务,法院可追加股东为共同被告,责令其清算并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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