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8 善用创新基金,为创业增加动力

文章摘要 文章介绍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该基金旨在扶持科技创新,引导地方、企业、创投和金融机构投资。申请企业须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主营高新技术产品,职工不超500人,大专以上科技人员不低于30%,研发人员不低于10%,研发费不低于销售额5%,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并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申请需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经受理审查、立项审查、审批、异议期后签约。支持方式包括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贴息或资助一般不超100万元。

创业是件让人心潮澎湃的事,很多时候也是件让人愁眉不展的事。让创业者心烦的事很多,囊中羞涩往往是其中之一,对于科技创业者更加如此。本专栏曾经介绍过创业者如何与资本共舞,讲述了相关关键环节。本文则将介绍如何善用技术创新基金——当然,它仅适用于科技型的创业企业。

国家早在1999年就创设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用以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地方、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前不久,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相关文件,进一步就技术创新基金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事项进行了界定。

申请条件。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应当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者企业内部部门不能申请;申请企业应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其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其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申请企业应当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更为重要的是其承担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并且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申请步骤。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经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即可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将对申请进行包括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内容审查在内的受理审查。受理审查合格后,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立项审查。立项审查方式包括专家评审、专家咨询、科技评估等,通常对技术、产品相近的项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对跨学科、跨领域、创新性强、技术集成、技术领域分布相对分散的个性化项目,则可委托科技评估机构评估。管理中心根据项目申请资料和立项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创新基金立项建议,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审批。经批准的项目进入2周的项目异议期,异议期满后,管理中心与立项项目承担企业、推荐单位签订合同,确定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阶段考核目标以及完成期限等条款。而不立项项目的申请企业当年将不能再次申报项目。

支持方式。创新基金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贷款贴息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且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采用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按企业有效借款合同及付息单据核定的应贴息数额拨付8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其余资金。无偿资助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等阶段的必要补助;且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企业需有与申请创新基金资助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拨付7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其余资金。创新基金贴息和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对于资本金投入方式目前尚没有具体规定。

监督管理和验收。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创新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管理中心负责制订《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

(本文原载于《科技创业》2005年4月号)(选自《创业法律108问》,作者:杨春宝高级律师,电话:13901826830)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创新基金需具备哪些条件?

① 创新基金是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工具,其核心规则是只支持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分公司或企业内部部门不能申请。企业须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管理层具备经营管理与市场开拓能力,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有市场容量和竞争力,并且没有知识产权纠纷。这些条件共同构成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查的基础,缺一不可。② 文章列明具体量化门槛: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企业应具有良好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还要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财务人员。这些数据是创业企业自我评估时最直接的参照。③ 实务中,创业企业应先把人员结构、研发投入、财务制度和知识产权状态整理成可核查材料,再关注项目本身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品且市场前景清晰。若企业规模或研发占比暂不达标,应通过规范用工、完善研发费用归集、清理知识产权争议来补强,而不是在申报材料中夸大。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是申请入口,材料真实性、项目无纠纷和财务规范是贯穿受理审查、立项审查和后续验收的风险点。

创新基金有哪些支持方式与拨付安排?

① 创新基金的支持方式分为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三类。贷款贴息主要面向产品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无偿资助主要用于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阶段的必要补助,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企业还需有与申请资助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资本金投入方式当时尚无具体规定,因此实务中主要以前两种方式为主。② 拨付安排上,采用贷款贴息的项目立项后按有效借款合同及付息单据核定的应贴息数额拨付8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其余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项目立项后拨付70%,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其余资金。贴息和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这些比例和上限直接决定企业现金流安排,也体现先立项后验收、分期拨付的财政资金管理逻辑。③ 创业企业申报时应根据自身资金缺口和项目阶段选择合适方式:已有银行贷款或明确贷款意向的可优先考虑贴息;处于研发和中试阶段、缺少抵押或贷款条件的可考虑无偿资助,但必须准备等额以上自有资金匹配。企业还要注意项目周期、新增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说明,避免把日常经营支出混入项目预算。获得立项后应按合同推进,保留借款合同、付息单据、研发支出凭证等,确保验收时能够证明资金使用合规,否则后续拨付可能受阻。

创新基金项目如何监督管理和验收?

① 创新基金项目实行分级监督管理和验收规则。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创新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验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制订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该安排体现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基金管理中心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监管结构,核心目的是确保财政资金用于真实技术创新活动并达到合同约定目标。② 文章提到,经批准的项目进入2周的项目异议期,异议期满后管理中心与立项项目承担企业、推荐单位签订合同,确定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阶段考核目标以及完成期限等条款。项目执行中,企业需要接受日常监督管理,并按阶段考核目标推进。验收则围绕合同约定指标展开,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验收,财政部门监督资金运作和使用。若企业未立项,当年不能再申报项目,这一后果也说明申报机会具有时间约束。③ 实务中,企业应把监督管理要求前置到项目启动阶段:建立专门的项目台账,按合同约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和阶段目标留存数据,规范归集研发费用和财政资金支出,妥善保存银行流水、发票、验收报告和用户证明等材料。发生项目调整、延期或指标变化时,应及时与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沟通,避免期末验收时出现无法证明完成目标的情形。对创业者而言,创新基金不只是融资渠道,更是一套带有考核和验收义务的财政支持机制,忽视过程管理会直接影响尾款拨付和后续申报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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