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春宝邀我作序更多是友谊和督促学习的缘故。就对法律的认识认知而言,我从头到尾都属于一个俨然的法盲。
虽然跟学法律的人颇有交往的缘分,我却骨子里常常忽略对法律及相关程序的理解、重视和领会。
于是,2005年秋冬时节我必须面对一起诉讼,命运企图让我为以前对法律的忽略松懈交上一笔不菲的学费。我以为的朋友“证据确凿”地向我索还无中生有的“借款”,我很无辜地成为了被告。这笔学费最终会出现什么结果我不想预言,但这个过程不折不扣地吻合了“痛快”的感觉。我从来就把生活中的灾难看成是上天对自己的眷顾,我从来都把自己的每一点进步贴上某个灾难、某次失败、某回过错的标签。
世上的事都有因果缘由。一位律师对我说,一般人在法律面前以真理为准绳且自信满满,稍懂一点皮毛的以事实为依据保持自尊。其实,到法庭体验几次后才知,证据才是法官判决的真正依据、准绳和标准。我说,这不对吧,有些歹毒的人会凭空制造或诱使对方出具许多证据的,结果法律不是“无奈”支持邪恶了吗?律师朋友笑我是最能说会写的法盲。试问,法官如果不凭证据,那凭什么呢?邪恶的人哭起来会更真诚,眼泪鼻涕横流;喊冤起来会更逼真,声嘶力竭命悬一瞬;“恶人先告状”的俗语早已道破天机了。惟有证据才可能公平,至于如何对待处理证据,对我们而言,都得从头学起,引起百般的重视,贯彻到我们的举止言行。
通过快餐式“普法”教育,让我基本放弃了对法律的研读了解欲望。一是因为太深太难;二是我等之辈对法律条文及其相关解释等毫无兴趣;三是眼前手中要干的感兴趣的事已忙乱不堪;四是……
而残酷的事实却是:法律是人人都绕不过去的槛,人人都应知晓的理。尤其对我们这些识几个字又不安份还想干点事业的人而言。只是问题、官司或冤案,也象世间许多可遇不可求的东西一样,你无法预估什么时候会光顾,什么时候会遇到。或者,什么时候它会来找你,把你死缠烂打得一塌糊涂,毫不惋惜地毁掉你的一切。
细读完春宝《创业法律108问》,忍不住对文气十足的春宝顿生几分敬意。这样的归纳、整理和一一回答,要具备怎样的爱心、责任感和对枯燥法律条文的研读、理解。尤其对我们创业者而言,有一本这样系统、细致的一“问”一“答”,简直就是如同我们生活中的快餐、方便面般不可或缺。
脑子里于是想象,这样一本简明实惠的法律手册,是每位创业者、生意人都应该人手一册备好的,闲暇时翻翻看看,有问题时找找答案。我们本不该有事无事就无须钻进浩瀚的法律海洋,企图在某一瞬间、时刻为自己找到真正正确的答案或方法,那是专业人士遨游的地方。我们这些市场里搏击折腾的人,既然连生活都常常被折腾得颠三倒四,有这样一本薄薄的《创业法律108问》伴随,可谓“外婆的贴身小棉袄”般可心温暖珍贵。
2007年7月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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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创业者为什么必须重视法律学习?
法律是每个人都绕不过去的门槛,对于创业者而言更是如此。法律体系具有专业性、复杂性和强制性,普通经营者往往因不熟悉规则而处于被动地位。从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来看,法律并非抽象条文,而是贯穿于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税务缴纳等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创业者如果缺乏基本法律认知,容易在交易往来中埋下隐患,一旦发生纠纷,自身合法权益将难以获得有效保障。在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方面,序言作者以亲身经历说明了忽视法律的代价。他因轻信朋友、未重视证据保留,在2005年秋冬被对方以虚假借款为由告上法庭,成为无辜被告。这次诉讼让他深刻体会到,法律程序不以当事人自认为的真理或事实为准,法官裁判所依赖的核心是证据。这一教训表明,创业者若平时不学法、不懂法,就可能像作者一样陷入被动应诉的窘境,耗费时间与精力。在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方面,创业者应当把法律学习视为经营基本功,而不是可有可无的辅助事项。常见争议焦点包括口头承诺缺乏书面凭证、合同条款模糊不清、证据保存意识薄弱等。防范措施包括建立合同审查流程、保留交易往来记录、重要事项书面确认、定期参加法律培训或咨询专业人士。尤其要纠正一种错误观念,即只要自己有理就不怕打官司,实际上若缺乏证据,有理也可能无法胜诉。因此创业者应主动构建法律风险防线,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留痕、事后应对,方能降低法律风险对经营活动的冲击。
证据在诉讼中起什么作用?
证据是诉讼程序的基石,也是法官作出裁判的根本依据。从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来看,诉讼中的裁判遵循以事实为依据的基本原则,但这里的事实指法律事实,即由证据证明的事实。当事人主张的权利义务关系、违约侵权行为、损失数额等,均需通过证据加以证明。如果缺乏充分有效证据,即使客观真相有利于当事人,也难以获得法院支持。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不同证据在司法审查中具有不同证明力。在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方面,序言作者回忆了自己作为被告的经历。当时他自认为真相在握,对朋友的所谓借款主张感到无辜且愤怒,但律师提醒他,法庭上证据才是判决的真正依据。作者也反思到,现实中有人可能恶意制造证据或诱导对方出具不利材料,这更凸显了审查证据、固定证据的难度。法官如果只凭当事人陈述或情感表现来判断,反而容易被伪装者利用,唯有证据规则才能提供相对公平的裁判标准。在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方面,创业者应当养成证据意识,在日常经营中注意保存合同、发票、转账记录、沟通函件、邮件往来等书面材料。常见争议焦点包括借款是否真实存在、合同是否已履行、产品质量是否合格、违约原因归属等,这些问题最终都要落到证据层面。为防范风险,建议重要交易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关键条款,对口头协议及时补充确认,电子数据注意备份并保留原始载体,涉及大额款项尽量避免现金交易。一旦发生纠纷,应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梳理证据,确保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关联紧密。切勿心存侥幸,认为没有证据也能靠声音大或态度恳切赢得诉讼,因为法律程序的公平恰恰建立在对证据的严苛要求之上。
《创业法律108问》适合哪些人阅读?
该书主要面向创业者、生意人以及所有在法律领域涉足不深但又需要与法律打交道的人群。从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来看,法律条文的专业性与枯燥性常常让普通人望而却步,但创业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需求却极为普遍。例如企业注册形式选择、股东权利义务分配、劳动合同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合伙纠纷处理等,均涉及具体的法律规则。如果缺乏系统了解,创业者在遇到问题时往往难以察觉风险,更不知道如何合法应对。在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方面,序言作者坦言自己是一个法盲,尽管身边有法律朋友,却长期忽略法律学习,直到被卷入诉讼才体会到法律的重要性。他阅读春宝撰写的《创业法律108问》后,发现该书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把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创业者实际遇到的问题,语言简明、检索方便,适合非专业人士翻阅。作者将其比作生活中的快餐和方便面,以及外婆的贴身小棉袄,说明该书在设计上充分考虑了目标读者的阅读习惯与现实需求,不是深奥的法条汇编,而是实务导向的工具书。在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方面,创业者不应当试图掌握全部法律知识,这既无必要也不现实,但应当建立基本的法律风险识别能力。常见争议焦点包括合同陷阱、债权债务纠纷、股权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等,这些问题在创业中高频发生。合理做法是利用简明法律手册作为关键词检索的入口,在具体场景中发现风险提示后,再针对特定问题寻求专业法律意见。该书适合放在办公桌上随手翻阅,也适合在遭遇具体纠纷时按图索骥寻找解答。但需注意,任何问答式手册都无法替代个案分析,创业者应在关键时刻借助律师等专业力量,以确保策略的准确性与合法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