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yipiao咨询:我想咨询一下北京的外资企业,是否有歇业(dormant)而不需要注销营业执照一说。我一个外国朋友已经在北京投资,但是现在在公司成立后会遇到了一些问题,在注册资金全部到位,拿到营业执照后,经营上遇到困难,市场打不开,他想暂时不理会北京的公司的经营,包括没有任何员工,没有办公场所,只是在工商局有一个注册名.如果在一段时间后(可能是1-2年),如果在北京找到了市场,可能他又需要重新开始北京的生意,开始雇佣职工,租办公室等等.就是说,他在1-2年时间都不想去打理北京的业务,等他再回北京的时候,又不需要重新注册公司,只需要激活原来的公司就可以了。如果以上的想法不可行的话,能否进行迁移,比如,原来的注册地在北京,然后迁去浙江,而不需要在浙江重新投资.如果可以的话,中间需要做些什么手续?多谢各位大虾指教,并请指出法律依据!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
1、我国并不支持公司停业而保留公司营业执照的做法(个体工商户是可以的,公司不行)。
2、公司可以迁移,由于是外资企业,所以迁移手续比较繁琐,包括先到浙江拟设立公司的外经贸部门办理登记设立公司的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到浙江拟设立公司的工商局办理公司迁移的申请手续,然后回到北京的外经贸部门申请办理公司的迁移审批手续,然后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迁移的申报,以及到外汇局、税局、海关办理相关的手续,然后再回到浙江办理工商、税务、外汇、海关等相关手续。
3、如果不想搬迁,公司又不能申报停业,若想保留营业执照,方法是:公司只能必须每年依时参加年审,以及每月按时申报税务(可以是零申报)。
4、最后,可以考虑,注销北京公司,到浙江开新公司,不过手续也很烦琐,比公司迁移多了一道清算程序。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在中国的外资企业能不能申请歇业dormant?外资企业能否搬迁?如何操作?”,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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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外资企业注销后到外地新设公司是否比迁移更复杂?
外资企业若因经营困难暂不搬迁,但希望保留营业执照继续存续,唯一合法途径是履行持续合规义务。具体而言,企业必须做到:第一,每年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原为年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经营状况,即使无经营也需如实填报;第二,每月进行纳税申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在无收入情况下进行零申报,但需确保申报数据真实;第三,维持有效的注册地址,若原办公场所已退租,可租用虚拟地址或挂靠地址,但需符合当地工商部门对注册地址的要求;第四,若企业无员工,需处理社保、公积金账户的停缴或零申报,避免产生滞纳金;第五,银行账户应保持正常状态,及时处理账户年检及对账事宜。实务中,许多企业选择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处理税务和年报,以降低合规成本。但需注意,长期零申报可能引起税务机关关注,若连续三个月零申报,可能被列为异常监控对象,税务机关可能要求企业说明情况或进行实地核查。此外,若企业停业超过六个月,工商部门可依据《公司法》规定吊销营业执照,因此建议企业主动向登记机关提交“暂停经营”的说明,并保留相关证据。风险提示:未履行年审或申报义务将导致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者将被吊销执照,股东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常见争议焦点在于“零申报”是否合法,实际上只要企业没有经营活动且收入为零,零申报是合法的,但需保留费用支出凭证,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虚假申报。因此,企业应制定长期维持计划,并定期评估恢复经营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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