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是否可以划扣破产职工的安置费,用以偿还银行的债务?

文章摘要 法律桥网友如雪咨询:有一职工因欠银行借款曾被法院判决要求归还,但在单位破产前一直未归还,现单位破产后,银行要求将该职工及其妻子(夫妻双方同在一破产企业,银行认为二人的安置费属于共同财产)的安置费共同抵扣债务。请教,夫妻二人的安置费是否可抵扣所欠银行的欠款? wsj3691829解答:不可抵扣所欠银行的欠款。 上海古晶律师解答:个人认为,可以抵扣银行债务。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由于“有一职工因欠银行借款曾被法院判决要求归还”,因此,银行可以申请法院执行该职工的财产。现在该职工所在的工厂破产,该职工可以获得破产安置费,所以,银行可以通过申请法院执行该笔安置费用。银行不可以自行进行抵扣职工的

法律桥网友如雪咨询:有一职工因欠银行借款曾被法院判决要求归还,但在单位破产前一直未归还,现单位破产后,银行要求将该职工及其妻子(夫妻双方同在一破产企业,银行认为二人的安置费属于共同财产)的安置费共同抵扣债务。请教,夫妻二人的安置费是否可抵扣所欠银行的欠款?

wsj3691829解答:不可抵扣所欠银行的欠款。

上海古晶律师解答:个人认为,可以抵扣银行债务。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由于“有一职工因欠银行借款曾被法院判决要求归还”,因此,银行可以申请法院执行该职工的财产。现在该职工所在的工厂破产,该职工可以获得破产安置费,所以,银行可以通过申请法院执行该笔安置费用。银行不可以自行进行抵扣职工的安置费,因为银行没有这样的法定职权。另外,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安置费属于共同财产”,但这里需要确认该职工欠银行的钱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不是,则不能用全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只能用该职工的安置费以及他妻子的安置费中的男方(即该职工)所占有的部分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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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26 10:57

常见法律问题

企业破产重整有哪些法律程序?

破产重整程序:1)向法院申请重整;2)指定管理人;3)制定重整计划;4)债权人会议表决;5)法院批准执行。重整期间债务人可继续经营,但受管理人监督。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哪些事项?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包括:1)股东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可不按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和分红权(依据《公司法》第34条);2)股权转让规则——可排除或限制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权利;3)股东会职权和议事规则——可调整股东会表决权比例(非简单多数决)、增加股东会职权;4)董事会组成和职权——可设置特别事项的董事会表决机制;5)法定代表人——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6)股东退出机制——可约定股权回购的条件和价格确定方式。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建议由专业律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制设计。

公司治理机构如何设置?

公司治理机构的设置需考虑公司规模和股东结构:1)股东会——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2)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有限责任公司可设3-13名董事;3)监事会(或监事)——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和高管的履职行为,检查公司财务;4)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建议在章程中明确各机构的职权边界和议事规则,避免出现权力真空或权力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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