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后的合同如何履行?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公司吸收合并后原合同履行问题展开,核心法律要点包括: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依法承继解散公司的债权债务,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合并而改变,合同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员工在原合同未到期时提前离职,是否构成违约及是否支付违约金,需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判断。若存续公司要求改签或续签合同,属于双方协商范畴,员工在无需支付违约金的前提下是否有权拒绝,取决于合同履行是否发生实质变化。本文为涉及吸收合并的企业和员工提供了实务指引,强调合同承继原则与协商机制。

问:

我现在的公司即将被吸收合并,但我与原公司签定的合同尚未到期,并且合同中附有违约金的规定,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在公司解散之前离开,不与新的公司续签合同,是否视为对原有合同的违反,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作为吸收合并后的主体单位以原有合同未到期要求重新改签或续签,在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前提下,我是否有拒绝的权利?

答:

从公司法、合同法角度看,吸收合并后,存续的公司继承解散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合同是否改签或者换签,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改变。也就是说合同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你如果想提前解除合同,须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进行。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吸收合并后的合同如何履行?”,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吸收合并后原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吸收合并是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定形式,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由存续公司承继。从法律原则上看,合并前订立的合同并不会因合并而当然失效,存续公司依法继承解散公司的合同权利与义务,合同相对方不得仅以合并为由主张合同解除或变更。换言之,原合同的履行主体虽发生变化,但合同条款、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依然对原合同双方及承继主体具有约束力。实务中,存续公司通常会向合同相对方发出承继通知,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但通知并非合同生效要件,而是履行告知义务。对于员工劳动合同而言,公司合并不是法定解除事由,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存续公司继续履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并导致工作地点、岗位、薪酬等重大条件发生实质变化,员工可依法主张变更或协商解除,但若仅因合并而单方拒绝履行,则可能构成违约。因此,企业应妥善处理合同承继事宜,及时与相对方沟通,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争议。

员工在合并前离职是否需支付违约金?

员工在原公司被吸收合并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违约金,应首先审查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的合法性与适用条件。根据劳动法律的基本原则,用人单位仅能在两种法定情形下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一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二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除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他理由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若原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不属于上述法定情形,则该条款无效,员工无需支付。即便属于法定情形,员工仍需判断自己是否实际触发违约条件。例如,若公司吸收合并本身导致劳动合同履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员工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解除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无需承担违约金。此外,员工在合并程序尚未完成、公司尚未解散前提出离职,只要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金。但若员工未履行通知义务擅自离岗,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主张赔偿实际损失,但该赔偿不同于违约金。实务中,员工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避免因条款理解偏差而承担不利后果。企业方面,在合并过渡期应规范管理,不得以违约金为由限制员工合法解除权。

员工能否拒绝存续公司改签合同的要求?

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作为原合同权利义务的承继者,通常希望与员工重新签订或换签劳动合同,以统一管理或调整条款。然而,根据合同承继原则,原劳动合同对存续公司具有当然约束力,存续公司不得强制要求员工改签。改签或续签属于合同变更范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强制变更。因此,员工有权拒绝存续公司提出的改签要求。但需注意,拒绝改签并不等于原合同自动解除,原合同依然有效,双方应继续按原合同履行。如果存续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调整岗位、薪酬、工作地点等,属于对原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必须与员工达成一致。若员工拒绝变更,存续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若存续公司以拒绝变更为由解除合同,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履行或主张赔偿。当然,如果原合同本身到期,存续公司终止合同则另当别论。实务中,员工在拒绝改签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并注意保存证据。存续公司也应依法与员工协商,不得以合并为由单方变更合同,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建议双方在合并过渡期充分沟通,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合同变更事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s://law-bridge.net/。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