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律师应邀担任第二届中国外商投资新环境峰会主席

文章摘要 本次峰会聚焦外商投资新环境,杨春宝律师担任主席。会议围绕外资并购、外汇管理、财税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关税、增值税、出口退税及转让定价)以及劳动合同法、专利法、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的最新政策动态展开。政府部门与专业机构代表深入解读了政策调整对实务的影响,为外资企业合规运营提供了重要指引。峰会强调了法律环境变化对企业投资结构、税务筹划及用工管理的挑战,凸显了专业法律顾问在跨境投资中的关键作用。

“2008年第二届中国外商投资新环境峰会”于2008年4月7-8日在北京凯宾斯基大酒店举行。杨春宝律师再次应邀担任大会主席主持会议,杨律师曾应邀担任第一届大会主席并就外资并购发表主题演讲。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胡景岩先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经济研究中心安丰明部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法规处徐卫刚处长分别就中国利用外商投资、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和外汇管理等方面新的政策动向作精彩演讲,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杨元伟先生、中国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司长汪东虹先生、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司郭乡平副处长、财政部科研所李明副主任以及来自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分别就企业所得税、关税、增值税、出口退税、会计制度改革以及转让定价等财税课题向与会者介绍了中国的法律政策调整,来自相关专业机构的代表分别介绍了劳动合同法、专利法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有哪些法律要点?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涉及国家安全审查、行业准入、资产评估、交易结构设计等多重法律要点。根据现行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需遵守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若目标企业属于限制类行业,需取得主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在实务操作中,首先需进行尽职调查,核查目标企业的国有产权归属、土地房产、知识产权、重大合同及潜在负债。资产评估必须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报告,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交易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的评估结果,且需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或协议转让方式完成。外汇管理方面,跨境支付对价需办理外汇登记,并遵守反洗钱规定。风险提示:若未依法履行国家安全审查,可能导致交易无效,甚至面临行政处罚。常见争议焦点包括:评估方法是否合理、职工安置方案是否合法、未披露债务的承担等。建议投资者在并购前聘请专业律师设计交易架构,并预留充足时间完成审批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应对转让定价税务风险?

转让定价是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合规的核心风险领域,主要涉及关联交易定价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根据中国税法,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特别纳税调整。实务操作中,企业需在年度关联交易申报时提交同期资料,证明定价合理性。对于有形资产购销、无形资产转让、资金借贷、劳务提供等交易,应选择适当的转让定价方法(如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风险提示:若企业未准备同期资料或定价明显不合理,可能面临补缴税款、加收利息以及罚款(最高可达应纳税额的10%)。常见争议焦点:可比企业的选取标准、功能风险分析是否充分、行业特殊因素是否考量。建议企业建立转让定价文档的常态化管理机制,每年更新功能风险分析,并与税务机关进行预约定价安排(APA)以获取确定性。此外,在跨境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时,需注意经济实质要求,避免被定性为变相利润分配。

外汇管理政策对外资企业有何影响?

外汇管理政策直接关系到外资企业的资本金结汇、利润汇出、外债借入及跨境资金流动。根据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依法开立资本金账户,资本金结汇需遵循真实、合规原则,不得用于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用途。利润汇出需经审计确认的税后利润,并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实务操作中,企业需注意资本项目收入结汇的负面清单,例如不得用于偿还境内贷款(但经批准的除外)、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除另有规定外)。外汇管理部门对跨境资金流动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外债额度与企业的净资产挂钩。风险提示:若企业违规结汇或未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可能面临罚款、暂停业务甚至被列入跨境资金异常流动名单。常见争议焦点:资本金结汇用途是否真实合理、利润汇出是否履行了税务备案义务(如源泉扣缴预提所得税)、外债合同是否超过投注差。建议企业建立外汇合规内控制度,定期与外汇管理局沟通,确保所有跨境收付均符合现行法规。同时,注意汇率波动风险,合理运用远期结售汇等工具锁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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