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游来游去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由五位股东组成,现其中一个股份占第二位股东在其他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出走,走时利用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之便带走一部分公司的应收帐款,公司在让其说明问题时其不予正面回复且其本人现在无法找到。现准备召开股东会处理问题,但其余四位股东的股份按《公司法》中的三分之二表决权规定尚差一点未达到。请问律师:如果要开股东会处理公司今后解散或修改章程的话,应该怎样处理才符合《公司法》规定?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按照公司法规定,只要股权数达不到法定要求,则不能有效通过修改章程或解散公司的决议。除非公司章程中已规定某股东经通知不参加股东会者则视为同意其他股东通过的决议。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确实属于疑难问题,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本身就具有资合和人合的双重特点,现在由于一个股东影响整个公司运作的事也比比皆是,法律上很难处理,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可以依照章程办理,所以一个合理的章程对公司非常重要。
至于你提到的股东带走公司应收帐款的问题,有可能牵涉到刑事犯罪。
游来游去再咨询:章程是成立时工商局所发对此未有补充规定,对此就没办法吗?公司难道就这样拖下去?如果开股东会送达通知在其未到场情况下是否对公司解散和修改章程也无法进行?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因一股东携款出走,其他股东的股权数达不到法定比例,无法解散公司或修改章程,如何解决?”,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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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股东携款出走导致表决权不足怎么办?
当股东携款出走,剩余股东持股比例不足三分之二,无法通过修改章程或解散公司的决议时,公司陷入治理僵局。首先,应核查公司章程是否有关于股东缺席或失联时表决权归属的特别约定。若章程规定“经通知不参加股东会者视为同意其他股东决议”,则可据此推进决议。若无此规定,则决议无法有效通过。其次,针对股东带走公司应收账款的行为,可收集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嫌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刑事追索可同时追回款项。再次,若公司经营已无法继续,可依据法律规定的“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情形,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但需证明公司僵局持续存在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最后,建议后续完善公司章程,加入僵局处理条款,例如约定股东失联视为弃权或强制股权转让等。实务中,需注意证据保全和程序合法,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决议无效。
章程无规定时能否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时,修改章程或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若股东携款出走导致表决权不足,则无法通过该决议。此时,不能强行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否则决议可能因违反法定表决权比例而被认定为无效。法律并未提供直接替代方案,但存在其他救济途径:其一,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属于司法解散,不依赖股东会表决。其二,可追究出走股东的刑事责任,通过刑事追赃追回款项,改善公司资产状况。其三,若出走股东长期失联,可依据公司登记管理相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将其除名,但需符合章程或法律规定,实务中较为复杂。综上,章程缺失时,司法解散是最可行的路径,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僵局和经营困难。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具体策略。
股东失联后如何追回被带走的公司账款?
股东利用职务便利带走公司应收账款,属于侵害公司财产的行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首先,公司应立即内部调查,梳理该股东经手的应收款项,收集合同、银行流水、财务凭证、邮件等证据,固定其职务身份和款项去向。其次,向公安机关报案,以涉嫌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为由刑事立案,公安机关可依法查封、冻结涉案资产,追缴赃款。同时,公司可提起民事诉讼,以不当得利或侵权为由要求返还款项,并申请财产保全。若该股东下落不明,可通过公告送达方式推进诉讼。此外,若其行为导致公司决策僵局,可结合司法解散程序一并处理。实务中,刑事报案往往能有效施压,且追赃程序优于民事执行。但需注意,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为数额较大(各地标准不一),若金额较小,可能仅构成民事纠纷,则需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解决。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明确股东权限,避免类似风险。同时,建议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赔偿责任和除名机制,以增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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