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咨询:2002年7月,我的网吧和蔡先生的网吧合并在了一起。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我只有15台电脑而没有营业执照,文化许可证,蔡先生也有15台电脑,并且拥有从别人那里转来的一本营业执照,但营业执照上是别人的名字,当时,我们谈好合并以后共同经营,所有网吧支出和利润我们平摊,但没有签定合同。过了几个月后,我们的网吧被工商局查出了,原因是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不是蔡先生的,要求交罚金12000元后才可以将营业执照上的名字改为蔡先生的名字。当时,我们分别拿出了6000元交了这笔罚金,那名字也顺利改为了蔡先生的名字,同时,也在文化部门办出了文化经营许可证,也是蔡先生的名字。在后来的经营活动中,我们都是按照支出和利润平摊这样做的,比如交税金,电信光缆使用费,房租,员工工资,各类罚金等。但是,我没有向蔡先生交纳营业执照的使用费。
到现在,由于生意不怎样,我们打算要转让掉网吧,大概可以转让16万,其中的营业执照和文化许可证大概值65000元。请问,如果16万转掉,我可以分得多少钱?
上海杨春宝律师解答:如果依法进行,你只能得资产的转让费。但是按你们的约定,可以得4.75万元。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我认为虽然该执照及文化许可证上的名字不是你的名字,但是实际上是你们俩人共同出资办理并且共同经营网吧的,所以你可以要求转让该执照及文化许可证所得的款项,也就是说:所有的财产转让所得,你们俩人平摊,因此,你可以要求的款项为8万元。
法律桥网友Cuiwenxi解答:我赞同辛巴哥哥的观点,但是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应该很大,不知道当初你们有没有什么合同或者协议,还有交的罚款收据怎么写的?
再咨询:我们当初并没有签定什么合同,协议,只是口头说好的。那个罚款我交给他们去交的,也没有看到过工商部门的收据。说实在的,他们以前的执照从别人那里转来也付了钱。但是,从我内心讲,并不想平分得8万,只想分个6万5这样,原因是:当初改名字的时候,我也出了一半的罚金才顺利办出来。我也算作了投资了,现在执照涨价了,我也应该从涨价中受益,我可以这样来理解吗?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你作为股东,当然对资产的增值享有受益权。你的想法没有不妥之处,你们最好协商解决,你先将你想法告诉你的合伙伙伴,看他的想法,然后再研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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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合伙经营的网吧证照转让款是否应作为共同财产分配?
网吧的营业执照和文化经营许可证属于特许经营资源,具有财产价值。在合伙经营中,该等证照是否属于合伙财产,取决于取得方式和双方约定。若证照系在合伙存续期间,以合伙资金支付转让费、罚款、更名费等取得,且登记在合伙人之一名下,但实际由全体合伙人共同使用、共同受益,则应当认定为合伙财产。例如,本案中双方各出一半罚款使执照更名,该行为表明双方均将证照视为共同事业的基础投入,因此证照转让款应纳入合伙财产进行分配。反之,若证照系一方在合伙前个人出资取得,且合伙协议未明确约定共有,则即使经营中共同使用,也不能当然认定为共同财产。实践中,法院会审查证照取得的资金来源于个人还是合伙、合伙人之间有无共有约定、证照对经营收益的贡献程度等因素。此外,证照的增值部分属于自然增值还是经营增值也会影响分配。若证照价值因网吧整体经营状况改善而提升,则增值收益一般归合伙全体成员享有;若仅为市场行情变化导致升值,且证照所有权明确归一方,则另一方可能无权分享。风险提示:对于证照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情况,建议合伙人之间签署书面协议,明确证照的权属、使用条件、解散时处置办法及增值分配方案。若无协议,则需通过出资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共同投资事实。在分配时,应先清偿债务,再按出资比例或约定比例分配,避免因权属不清引发诉讼或执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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