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融资法律实务》跻身当当网和卓越网公司企业法类十大畅销图书榜

文章摘要 《公司投融资法律实务:模式与流程》自5月中旬上网销售以来,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请参阅相关评论)。现该书已跃居当当网“公司法与企业法”类(当当图书 >> 法律 >> 商法 >> 公司法与企业法 (245种))图书销量榜第8名,同时,跃居卓越网“公司企业法”类(amazon.cn > 图书 > 经济 > 法律 > 公司企业法)图书销量榜第10名(目前共有667种图书,http://www.amazon.cn/mn/browseApp?nodeid=310129&uid=480-6447211-8513367)。

《公司投融资法律实务:模式与流程》自5月中旬上网销售以来,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请参阅相关评论)。现该书已跃居当当网“公司法企业法”类(当当图书 >> 法律 >> 商法 >> 公司法企业法 (245种))图书销量榜第8名,同时,跃居卓越网“公司企业法”类(amazon.cn > 图书 > 经济 > 法律 > 公司企业法)图书销量榜第10名(目前共有667种图书,http://www.amazon.cn/mn/browseApp?nodeid=310129&uid=480-6447211-8513367)。

最后编辑于:2018-10-07 12:06
最后更新:2018年10月7日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公司投融资中常见的股权融资模式有哪些法律要点?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除外。股权融资常见模式包括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需经股东会决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需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实务中应关注对赌协议的合法性,如与目标公司对赌需符合《公司法》关于资本维持原则,避免损害债权人利益。

投融资尽职调查应重点核查哪些法律风险?

尽职调查需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重点核查:目标公司股权结构是否清晰,是否存在代持或质押;资产权属是否完整,特别是知识产权和不动产;重大合同是否含限制性条款;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记录。同时,核查公司治理文件,如章程是否包含反收购条款或优先权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无效情形需审查,确保交易基础合法。

对赌协议在司法实践中的效力如何认定?

对赌协议效力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认定。与股东对赌通常有效,与目标公司对赌需履行减资程序或利润分配程序,否则可能因违反资本维持原则而无效。实务中,投资方请求目标公司回购股份的,须先完成减资程序;请求现金补偿的,须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债权融资中如何保障资金安全及实现担保?

债权融资可采取借款、公司债券等模式。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需明确利率、期限。保障措施包括: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质押或保证,并办理登记(《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二十七条)。对于公司债券,需遵守《证券法》关于发行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实务中,债权人应审查债务人资产负债状况,并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必要时行使不安抗辩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