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可以在内地设立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吗?

文章摘要 本文针对香港人能否在内地设立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咨询,由两位律师分别解答。马建荣律师指出,香港个人在内地开公司原则上参照外商投资规定办理,需履行审批手续,视为外资企业,不能直接注册为内资;但可享受外商投资优惠政策,设立手续略复杂。若坚持内资形式,可考虑隐名股东操作,但存在风险。辛巴哥哥律师补充,广州有特殊政策允许设立“港人内资公司”,程序稍复杂但可行。文章提示了香港居民在内地投资的路径选择与法律风险,具有实务参考价值。

法律桥网友LCNLCN咨询:我有一同事为香港人,想在内地开公司,请�香港人可以在内地开有限公司(做内资)�?如可以要如何做?不可以要如何做?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香港地区个人或公司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即香港个人在内地开公司则需按照外商投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视为外资不能注册为内资企业。

作为外商投资的,目前在内地还是可以享受相当的优惠政策,当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明年三月可能会作调整。相对于内资企业来说其设立手续只是略为复杂些,如果没有其他考虑的建议直接设立为外资企业。当然如果一定要设立为内资的,可以考虑采用隐名股东的方式来操作,即名义上登记股东为内地个人而实际股东为香港个人,当然公司经营范围的不同会对双方的隐名投资协议及公司的后续运作产生不同的影响,需要慎重处理。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同意马律师的意见。但在广州可以申请设立“港人内资公司”,这是广州政府部门专门为香港人在广州设立“内资公司”而制定的一种政策,设立这类型公司的程序比设立一般的内资公司稍为复杂些,本人的同事最近代理香港客户在广州设立了此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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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香港居民设立内资公司后利润如何汇出?

若香港居民通过合法途径(如广州港人内资公司)设立内资公司,公司性质为内资企业,其利润分配属于内资企业分红,向香港股东支付股息时,需按照内地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符合税收安排条件可降低至5%),且需通过银行办理对外支付备案。具体流程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在会计年度结束后计算可分配利润,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然后向香港股东支付。支付时,公司需向银行提交税务备案表、完税证明、利润分配决议等材料,银行审核后办理购汇及汇出手续。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居民作为个人股东,其分红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根据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股息预提税税率可降低至5%。若公司未代扣代缴,香港居民需自行申报。此外,外汇管理要求利润汇出必须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公司需保留完整的财务凭证。若香港居民通过隐名投资方式,利润由名义股东转付,则可能涉及双重征税或税务风险。建议在设立时即规划好利润汇出路径,咨询税务专业人士,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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