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Inlake请教:公司A共由三个股东组成,现其中一股东B拟将其所拥有的股权转让给另一家公司C(其非A公司股东),此事已经公司A的全体股东开会一致同意并形成决议,但问题是相关的股权收购协议应该以公司A的名义还是以股东B(也是法人)的名义与收购方公司C签署呢?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的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向外部人员转让股份的,需要经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并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至于你提出的问题,股权的享有主体是公司股东而不是公司本身,故股权转让只能在出让方股东和收购方主体间进行(可以是公司或个人),所以转让方:股东B 受让方:公司C
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后,召开新的股东会,变更公司章程并同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上海文淳光律师解答:B和C签署。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约的“出让方”应当是公司还是股东?”,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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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的出让方为何是股东而非公司?
根据公司法基本原理,股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财产权利,其权利主体是股东个人,而非公司法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自身并不拥有本公司股权,因此无权处分股东名下的股权。股权转让实质是股东将其出资份额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受让方,该处分行为只能由股权所有人即股东本人作出。尽管实务中公司可能召开股东会形成同意转让的决议,但该决议仅是对转让行为的内部批准程序,并不改变转让合同的主体地位。若以公司名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导致合同主体与权利主体不一致,可能被认定为无权处分或合同效力瑕疵,甚至引发争议。因此,法律实务中明确要求出让方必须为转让股权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公司或个人,双方直接签署协议方能确保合同有效履行。这一规则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则,即合同仅在签约各方之间产生约束力,公司决议不能替代股东个人的意思表示。
股权转让给外部人员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当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法律设置了保障其他股东权益的程序规则。首先,转让股东需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此处的“过半数”是指除转让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的过半数,而非表决权比例。若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股权,若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其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转让股东需向其他股东明确告知转让价格、支付方式、期限等“同等条件”,并给予合理期限供其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其他股东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则转让方可与外部受让方签署协议。此外,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更严格或特别约定,需优先遵循章程规定。上述程序的核心在于维护公司人合性,防止外部人员未经同意进入公司。未履行该程序可能导致转让协议效力存疑,受让方可能无法顺利取得股东资格,故实务中建议转让方保留书面通知及同意或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股权转让完成后需要办理哪些后续手续?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并不意味着受让方自动取得股东资格,还需完成一系列法定和约定程序。首先,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共同要求公司出具出资证明书,并更新股东名册,将受让方记载为新股东。股东名册是公司内部确认股东身份的重要依据,工商登记则具有对外公示效力。其次,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根据股权转让结果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姓名、出资额、持股比例等条款,并形成股东会决议。然后,公司需在股权转让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即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章程、新股东身份证明等材料。变更登记完成后,受让方的股东资格方可对抗善意第三人。若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导致股权权属争议。此外,若涉及国有资产、外商投资或特定行业审批,还需履行相应批准程序。实务中常见争议包括转让方不配合办理变更手续,此时受让方可依据协议起诉请求强制履行。因此,建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限及违约责任,以保障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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