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法律桥网友zhang74603咨询:我利用互联网创业,一年都没有什么起色,第二年一个朋友给出了一点子,我也觉得这个点子可行,我们就一起做了,但他不懂技术,投入时间和精力也不足,但在创业时我们都各自拿出了一点钱(钱很少)我还出了一些其它的东西(如域名等),现在网站有了些收入,我不知道该怎么分配我们之间的利益,寻求帮助。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法律不对你们之间的合作的形式跟利益的分配作强制性的规定,可由你们自行协商确定。,(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网站经营获得收益,该如何分配?”,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
关键词:公司法律咨询
法律桥网友zhang74603咨询:我利用互联网创业,一年都没有什么起色,第二年一个朋友给出了一点子,我也觉得这个点子可行,我们就一起做了,但他不懂技术,投入时间和精力也不足,但在创业时我们都各自拿出了一点钱(钱很少)我还出了一些其它的东西(如域名等),现在网站有了些收入,我不知道该怎么分配我们之间的利益,寻求帮助。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法律不对你们之间的合作的形式跟利益的分配作强制性的规定,可由你们自行协商确定。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网站经营获得收益,该如何分配?”,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最后编辑于:2024-05-08 22:36
最后更新:2024年5月8日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网站经营获得收益,该怎么分配?
网站收益分配法律不强制规定,应由你们自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按出资比例或贡献度分配。建议先明确合作形式和各方投入,再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分配比例,避免后续纠纷。
朋友只出点子,投入少,能分到收益吗?
只要你们约定共同经营并共享收益,出点子也算投入,具体分配比例可协商。若其未实际出资或出力,可适当降低其份额,但需以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没有书面协议,法律如何认定收益分配?
法律不强制规定网站收益分配形式,无协议时需先证明合伙关系,再按协商或实际贡献分配。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必要时咨询律师协助处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