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a Pacific Legal 500 对杨春宝律师及其承办的案件进行点评

文章摘要 本文介绍杨春宝律师及其所在的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获得Asia Pacific Legal 500 2004/2005版特别点评的情况。该所凭借在汽车、造纸、酒店、采矿等行业的广泛客户群,成功为德国宝力曼公司在江苏的工厂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并代表荷兰企业与山东造纸企业设立3000万美元合资企业,同时服务立邦等知名客户。文章体现了国际法律评级机构对中国律师涉外实务能力的认可,对法律从业者具有品牌背书与市场拓展参考价值。

Legalease Ltd. 编辑的 Asia Pacific Legal 500 2004/2005版对杨春宝律师及其承办的宝力曼工厂建设一案进行了特别的点评。 其中写道:“和华利盛的五位合伙人领导的团队拥有包括汽车业、造纸业、酒店业以及采矿业在内的广泛的客户群。该所向宝力曼,一家德国木材及纸制品企业在江苏省工厂建设一事提供法律咨询,并代表一家荷兰公司与一家山东省的造纸企业成立总额达 3000 万美元的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其它客户包括立邦,一家日本油漆和涂料企业。主要合伙人包括执行合伙人袁季雨和杨春宝。”(原文为:" Haworth & Lexon's five-partner team advises a wide range of clients from the automotive, paper, hotel and mining sectors. The firm advised BauschLinnemann, the German wood and paper materials company, on construction of a plant in Jiangsu Province and represented a Dutch company on a US$30m joint venture with a Chinese paper-making company in Shandong Province . Other clients include Nippon Paint, the Japanese paint and coating company. Key partners include managing partner Sean Yuan and Chambers Yang. ")

Legalease Ltd 是一家英国知名的法律商业出版机构。其每年除了编辑出版 Asia Pacific Legal 500 之外,还编辑有 European Legal 500 、 Legal Business 以及 Property Law Journal 等出版物,在国际商业法律出版领域都享有盛誉。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外资企业在中国建厂需关注哪些核心法律问题?

外资企业在中国建厂涉及项目审批、用地取得、建设工程合规、环境评估、劳动用工等多层次法律问题。实务中首先需确认项目属于鼓励类、限制类还是禁止类外商投资领域,并依法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通常包括出让或租赁,工业用地需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开工前须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证照,同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施工过程中须遵守建筑法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确保发包、监理、验收各环节合法。此外,外资企业需依法设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义务,及时报送投资信息。若涉及跨境资金汇入,还需办理外汇登记。实务操作指引建议企业聘请有涉外经验的律师进行全流程合规审查,尤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工期、质量标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风险提示包括土地闲置风险、未批先建处罚风险、环保验收不通过导致停产风险。常见争议集中于工程款结算、工期延误及质量缺陷责任,企业应保存完整证据链,必要时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由于外资准入政策动态调整,企业应定期核查最新负面清单,避免因政策变化导致项目停滞。

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时应如何设计股权与治理结构?

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时,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设计是保障双方利益的核心。首先需确定注册资本总额与出资比例,原则上外方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但具体需符合当时的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或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出资须依法评估作价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治理结构上,合资企业通常设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经营决策,经理层执行。法律未强制要求中外方按出资比例分配董事会席位,但章程可自主约定表决权分配、一票否决权事项范围。实务中建议明确重大事项清单,如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须经特别决议,并可在协议中设置保护性条款,例如要求特定事项须由某一方董事同意。此外,需注意合资合同与公司章程的效力衔接,章程是登记机关审查的法定文件,合资合同可约定更详细的权利义务,但不得与章程冲突。外汇管理方面,外方出资需依法汇入并办理结汇,利润汇出须完税并提供审计报告。风险提示包括出资不实导致的连带责任、外方控制权争议、僵局处理机制缺失等。建议设立前进行详尽的法律尽调,明确技术、品牌、渠道等无形资产的投入方式和估值。争议解决条款可选择仲裁或诉讼,并约定适用法律。

国际法律评级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有何实际价值?

国际法律评级如Legal 500、Chambers等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具有多重实际价值。首先,评级结果客观反映了律所的专业能力和市场声誉,能够显著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客户信任度,尤其在跨国商业交易中,企业法务往往优先参考评级榜单筛选外部律师。其次,评级点评中的具体案例描述可作为律所能力的直接证明,例如本文中提到的宝力曼建厂项目和3000万美元合资企业案例,展示了律所在特定行业和跨境交易中的实战经验,有助于吸引同行业或同类型客户。第三,评级过程本身促使律所系统梳理团队构成、业务数据和代表性案例,优化内部管理与专业分工。第四,评级可作为员工招聘和人才保留的重要筹码,国际认可度高的律所更容易吸引优秀律师加入。此外,评级榜单也帮助律师个人确立行业地位,便于拓展业务网络和参加高端商务活动。实务中,律所应重视评级申报材料的质量,突出复杂交易、创新法律方案及客户反馈。但需注意,评级结果具有一定滞后性,且不同榜单侧重点不同,律所不应过度依赖评级,而应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同时,评级中的个案认可也可能带来客户对律所能力的高预期,律所需确保实际服务水准与宣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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