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律师就法国鳄鱼与浙江鳄鱼和解接受《中国日报》记者的采访

文章摘要 法国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法国鳄鱼)与浙江鳄鱼制衣有限公司(浙江鳄鱼)历时五年的商标侵权纠纷以和解告终。浙江鳄鱼确认拉科斯特在中国享有的鳄鱼图形商标专用权,并承诺限期停止使用浙江鳄鱼品牌,拉科斯特随即撤诉。杨春宝律师接受《中国日报》采访,从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商标与企业字号冲突、民族品牌开发与维护等角度进行了专业剖析,指出企业应重视商标布局与品牌管理,避免傍名牌或字号混淆引发的法律风险,同时强调民族品牌需通过自主创新和规范使用获得法律保护。该案对企业处理商标与字号关系、制定品牌战略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法国鳄鱼诉浙江鳄鱼商标侵权纠纷案历经五年以握手言和结案。法国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在浙江鳄鱼制衣有限公司确认拉科斯特在中国的“鳄鱼图形”商标专用权,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停止使用“浙江鳄鱼”品牌的前提下,撤销了针对浙江鳄鱼的诉讼。

《中国日报》(China Daily)就此案的法律适用以及此案对于企业界的借鉴意义采访了杨春宝律师。杨春宝律师从法律角度就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商标与字号的冲突以及民族品牌的开发与维护等谈了自己的看法。相关采访稿刊登在《中国日报》之China Business Weekly(商业周刊)2005年11月25日IPR Special(知识产权专题)上。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驰名商标如何获得法律保护?

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显著高于普通商标,其核心在于跨类保护。根据中国商标法律实践,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在侵权纠纷中,权利人可以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认定驰名商标,从而突破商品或服务类别的限制,防止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复制、摹仿或翻译该商标,误导公众并损害商标权人利益。具体而言,保护规则主要包括:一是未注册驰名商标可对抗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抢注或使用;二是已注册驰名商标可实现跨类保护,即使他人使用在不同类别,若足以暗示关联关系或削弱驰名商标显著性,也可被认定侵权;三是驰名商标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将该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以避免市场混淆。实务操作中,企业应积极收集商标宣传资料、销售记录、获奖证明、市场知名度调查报告等证据,用以证明商标的驰名程度。但需注意,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按需认定原则,并非一劳永逸,每次维权可能都需要重新举证。风险提示方面,企业不应过度依赖驰名商标的自动保护,而应主动监测市场,对近似商标和字号及时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常见争议焦点包括驰名商标的知名度地域范围、相关公众的界定以及是否构成误导公众等,这些都需要结合具体证据和行业特点综合判断。

商标权与企业字号权冲突如何解决?

商标权与企业字号权的冲突是知识产权实务中的高发问题。企业字号属于企业名称权范畴,受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登记管理规定调整;商标权则受商标法保护。两者冲突的典型表现是:他人将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登记为字号,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解决规则遵循保护在先权利、诚实信用和禁止混淆三项基本原则。具体而言,若字号登记晚于商标注册日,且字号使用方在相同或类似行业中使用该字号,足以造成市场混淆,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商标权人可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使用字号、变更企业名称或赔偿损失。即使字号登记在先,若其使用方式已超出规范登记范围,如突出使用字号中的文字标识性部分,也可能被认定为商标侵权。实务操作指引方面,企业应建立商标与字号一体化的品牌管理机制,在注册公司名称前进行商标检索,避免选用他人在先商标作为字号;同时,在商标注册时,也应考虑将企业字号核心部分注册为商标。对于已发生的冲突,可优先通过协商达成共存协议或授权使用,协商不成的,可向行政机关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包括:企业字号若长期未实际使用或知名度不足,可能无法对抗在后商标注册;此外,若字号所有人明知他人商标存在仍恶意登记,将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常见争议焦点包括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是否构成混淆、字号使用是否具有正当性等,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营地域、行业关联度、实际交易状况等因素进行判定。

民族品牌如何维护与开发?

民族品牌的维护与开发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课题。从法律角度看,品牌维护首先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商标战略,包括核心商标、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的布局。企业应在商品或服务推出前,尽早申请商标注册,并覆盖可能延伸的关联类别,防止他人在相关领域抢注。同时,企业应注重商标的规范使用,保留使用证据,使商标的显著性不断增强,为日后认定驰名商标奠定基础。在品牌开发方面,企业应坚持自主创新,通过产品设计、技术研发、质量管理等塑造品牌差异化的市场形象,避免简单模仿或依附他人知名品牌,否则不仅可能引发侵权纠纷,还会导致品牌形象受损。具体操作上,企业应定期进行商标监测,对近似商标的申请及时提出异议,对侵权使用行为坚决采取行政投诉或司法维权措施。另外,企业字号与商标应保持统一,将字号、域名、包装装潢等纳入整体品牌识别体系进行管理。风险提示方面,民族品牌在拓展海外市场时,需关注目标国家的商标注册制度和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提前在境外申请商标,防止国内品牌在国外被抢注,这一常见风险可能导致企业丧失海外市场或付出高昂的侵权代价。同时,品牌维护需注意平衡保护与竞争的关系,避免滥用权利进行恶意投诉或诉讼。常见争议焦点包括品牌知名度证据的充分性、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以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民族品牌的长期发展,既需要法律的有效保护,也需要企业持续投入品牌建设,形成具有文化内涵和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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