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很漫长,中秋已过,仍是摄氏35度的高温。
晚上吹着冷气机,稍感凉爽;一打开电视,又觉很热——各大卫视新旧水浒轮番轰炸,到处都是忠肝义胆的汉子,热血、热酒、热心肠。
今夏还有一热,便是手中这本热气腾腾,新鲜出炉的《法说水浒》。
之前已有幸拜读过杨春宝律师的不少著作,受益颇深。其中最为印象深刻的,是他善于将严谨的法律思维和生动的实例评析相结合,以轻松有趣的文字深入浅出地阐述法律理论与实务,这在众多法律人的专著中,实为难得。
而此番拜读《法说水浒》,更是惊讶于杨律师的小说功底和丰富的想象力,情节起承转合,语言风趣诙谐,人物刻画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又内含官场商道之奥义,令人会心一笑。
但最为之叹服的,便是杨律师通过梁山泊众好汉的聚散兴衰,描画了中国当代民营企业的发展之路,构思巧妙,论述精湛,实为探究民营企业成长模式的窥豹之管,也是企业家投资创业的行路指南。
从白衣秀士王伦小打小闹的农资经营部,到林冲被逼上山改制为有限合伙企业,再到晁天王率众加盟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梁山泊一路壮大,生机蓬勃;再到黑宋江成立山寨集团、掀起兼并狂潮、引进私募投资、寻求发行上市……在杨律师的笔下,我们看到了众多民企的身影,数十年来摸着石头过河,时有暗礁、时有漩涡,心头火热,脚下执着,尝尽世态炎凉,终不改江湖豪情,一路风霜,一路沧桑。
在山寨集团的兴衰史中,我们仿佛读到了马云、潘石屹、冯伦等等众多商界传奇出于草莽,闯荡商海时的心路历程。而如今许多的民营企业,正面临着从草莽帮派到现代化管理制度的转型,而对于类似“梁山泊山寨集团”的众多典型中国式民企而言,这个转型期漫长而又艰难。
在律师执业的过程中,笔者曾经看到过许许多多转型失败的案例:
曾有一家当年颇具潜质的企业,在经历前期高速发展之后却举步维艰,究其原因,则是因为自创业以来就没有对管理团队的权利加以明确的规范和限制,也没有对激励机制进行合理的规划,最后因意见不合、分配不公导致众弟兄分道扬镳。企业由此元气大伤,最终难逃被竞争对手低价并购的命运。
另有一家在业内十分被看好的企业,经过数轮结构调整和引进投资之后,马力十足,只等排队上市,一飞冲天;岂料在敲响上市锣声的前夕,因作为其重要资产的相关知识产权存在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一个小小的瑕疵,最终功亏一篑。
还有一家企业,拥有极具竞争力的核心科技,市场份额也一路攀升,前景一片光明;但其始终没有引入职业经理人,一直由作为科学家身份的创始人及其家人管理企业,虽说“科学家会武术,谁也挡不住”,但其家族式管理的模式还是给企业的发展留下了隐患,最终因家庭内部矛盾和继承权之争导致企业分崩离析,梦想变成了泡沫。
而至于其他一些企业,因为前期的公司结构设计没有考虑周全,在实施投融资计划时,为符合投资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不推倒重来,付出巨大代价,则更是屡见不鲜。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若企业始终报以这样的态度,在问题来临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很难维持发展的动力的。一个好的企业家,必须具有长远的目光,必须是一个对未来具有危机感,一个善于思考的人。
如何规划企业的管理制度?如何协调管理团队之间的利益分享?如何安排企业的投资结构?如何设计新的投资人的进入和退出的通道……这些问题,对正在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谋求更大发展的企业而言,往往都是无法回避的。但在企业的初创阶段,很多创业者们却常常不会考虑这些问题,那时,创业者所信赖的,是眼光、魄力、一腔热血。在凭借一项独到的技术,或一个绝佳的机会,甚至一段微妙的关系,就能创造出一个商业奇迹的年代,人们甚至无暇停下脚步认真思考。无数的草根英雄曾横空出世,无数的追随者们忙不迭的剥去鞋袜,踏入商海逐浪狂欢……而狂欢过后,成功者和失败者们又会如何看待当年的激情燃烧的江湖岁月?
如今的企业家们应该考虑的,不只是今天如何赚钱,还要考虑明天、后天还能不能继续用同样的方式赚到钱?套用一句马云的话,今天很美好,明天还将就,后天最美好,但大多数人都死在明天晚上,看不见后天的太阳。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在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道路上,许多中国式民企仍在一路颠簸,磕磕绊绊。
在这里,笔者想与各位一同分享曾听一位前辈讲过的一则故事:
在南方以经商著名的一座小城,有一干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因怀揣共同的梦想而走到一起,并肩创业。数年之后,已颇有建树,成长为一家业内小有名气的企业。但有钱之后,创业团队开始貌合神离,其中掌握实权的大股东开始以权谋私,在外另设企业,与公司暗中进行交易,以此抽离公司利润、转移公司资产。小股东们发现之后,却深得隐忍之道,仍由大股东肆意为之,待大股东已可能触犯刑律时,以举报相挟,迫使大股东交出实权。而大股东誓不妥协,欲与小股东鱼死网破。
在双方僵持不下之际,有和事佬请出老家村里的一位族长,这位族长道骨仙风,沉浮商海数十载,见过各种市面。只见他从袖中掏出两张小纸条,分别交与双方,言之:“出门经商,和为先。若不和,则无须再维持下去,互损利益。请写下一个数字,为你们各方愿意全盘接手公司而出的价格。出价高者得到公司股权,另一方则拿到转让款,从此之后双方再无相欠。”说罢,手捻须髯,闭目养神。
众人皆服,此事由此了结。
而这位老者所采用的方法,亦是现今资本市场中常用的股权对赌协议的一种变型。
经商之道,始于江湖。而正如冯伦在《野蛮生长》中所说的,以江湖方式进入,以商人方式退出。
最后,笔者建议,无论是初出茅庐,仗剑走天涯的创业人士,还是已经占据山头,竖起自己大旗的一方豪杰,抑或是未雨绸缪,意欲开疆辟土,创立一番大事业的商业达人,应该多看看自己脚下的路,是否符合企业未来发展的需求,应该多看看自己,是否已经褪去了草莽意气,应该看看《法说水浒》,相信会有所感悟。(转载自《方圆律政》杂志2011年10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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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民营企业为何必须规范管理团队权利?
规范管理团队权利的本质是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经理等各层级在决策、执行、监督中的权限与边界。公司法倡导的权责分明、制衡有序原则,要求企业以章程和股东协议等形式固定权利分配,避免口头约定或依赖个人权威,否则极易引发内部冲突与利益输送。n文章列举的转型失败案例中,某企业自创业起既未明确限制管理团队权利,也未合理规划激励机制,最终因意见不合、分配不公导致核心成员分道扬镳,企业被竞争对手低价并购。这说明在高速发展期掩盖的治理缺陷,会在利益分化时集中爆发,成为企业存亡的致命伤。n实务中,创业者应在企业设立之初就起草完备的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清晰界定各层级管理权限,设计可量化的绩效考核与股权激励方案。同时建立财务透明和内部审计机制,对关联交易设置审批程序,并在重大决策中保留书面记录,以制度约束代替江湖情感维系。
知识产权瑕疵如何影响企业上市?
知识产权是科技型企业的核心资产,上市审核要求资产权属清晰、无重大法律障碍。如果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的权利归属不明,存在未披露的质押、许可或权属纠纷,历史转让手续不完整,都会被认定为资产瑕疵,直接构成企业公开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n文章描述了一家业内被看好的企业,在完成数轮结构调整和引进投资后准备排队上市,却因作为重要资产的知识产权存在历史遗留小瑕疵,在敲响上市锣声前夕功亏一篑。一个细节问题就能使多年努力归零,显示知识产权的合规管理贯穿企业生命全周期。n从实务看,企业应在研发立项时就建立知识产权台账,及时申请权利,规范员工发明创造的权属约定,妥善保管转让合同与支付凭证。在引入投资人前启动知识产权尽调,对瑕疵权利进行补正、无效抗辩或资产剥离,必要时调整上市主体范围,切勿心存侥幸拖延处理。
股权对赌协议在解决股东纠纷中有何作用?
股权对赌协议在法律上属于一种估值调整机制,常见于投资或股权交易中,由双方约定未来某个条件成就与否时的权利调整方式。其核心规则在于意思自治与等价有偿,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对赌安排可通过转让股权、支付补偿款等方式打破股东僵局,实现企业控制权的平稳过渡。n文章引用南方小城创业团队的故事:大股东另设企业转移公司资产,小股东隐忍后以举报相挟,双方僵持。族长让双方写下各自愿全盘接手的报价,出价高者获得股权,对方拿转让款退出,从而化解纷争。该法正是资本市场常见的股权对赌协议的一种变型,以市场竞价方式解决了争端。n实务操作中,股东协议或公司僵局解决条款可预先设计类似的卖出期权或卖出安排,约定估值方法、支付期限、交接程序与违约责任。在引入对赌时,应进行真实完整的财务披露,避免显失公平条款被认定无效。必要时借助第三方评估和律师见证,确保程序公正,防止二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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