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产品,客户出资金,共同开店,共同参与管理经营,是否构成非法集资?

文章摘要 法律桥网友康和美咨询:我开发了一个自己的专利产品,产品已经正式上市,但由于前期研发投资过大,导致现在缺少资金开发市场。我的产品是一个家电设备,主要靠开店销售,为了快速打开市场,我选择了一些客户参与我的经营。    具体方式是:我出产品,客户出资金,共同开店,共同参与管理经营。也有的店铺顾客不参与管理经营,由我公司管理。我们除开各种成本、开支后,余下的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现在我想知道,我的这种经营方式是非法集资还是合法合资经营?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

法律桥网友康和美咨询:我开发了一个自己的专利产品,产品已经正式上市,但由于前期研发投资过大,导致现在缺少资金开发市场。我的产品是一个家电设备,主要靠开店销售,为了快速打开市场,我选择了一些客户参与我的经营。
    具体方式是:我出产品,客户出资金,共同开店,共同参与管理经营。也有的店铺顾客不参与管理经营,由我公司管理。我们除开各种成本、开支后,余下的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现在我想知道,我的这种经营方式是非法集资还是合法合资经营?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12月16日《关于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曾规定,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实践中罪与非罪的界限并不是十分清楚的,多起大案本身也有合法的外衣,但只要你没有诈骗的目的,合法经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清楚各项手续,你的模式属于一般合资经营的模式,不会触犯刑法规定,有异议的可以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处理。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我出产品,客户出资金,共同开店,共同参与管理经营,是否构成非法集资?”,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最后编辑于:2024-05-26 10:57
最后更新:2024年5月26日

常见法律问题

专利侵权如何维权?

专利侵权维权途径:1)发送警告函;2)申请行政处理;3)提起民事诉讼;4)请求专利无效宣告(针对对方专利)。建议维权前进行侵权比对分析,评估胜诉可能性。

新《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有什么新规定?

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主要变化: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不超过五年;2)强化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3)增加董事催缴出资义务;4)完善股东失权制度。存量公司需在过渡期内调整出资期限。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哪些特别条款?

公司章程可约定:1)股东表决权不按出资比例行使;2)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规则;3)公司治理结构(如单设执行董事);4)利润分配方式;5)公司解散事由。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