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刘一凡咨询:我是山东潍坊某三人合伙单位中的一合伙人,某一合伙人在单位一年左右没有分过钱的情况下不定时支取了零用钱,其中三方合伙人中只有两人知道有一人借用了未分过的共同财产,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认为这位合伙人是提前抽取股金呢?还有某合伙人在单位中租的地方中接近一年未支付房租和水电费,占用了合伙单位资金的情况下也算可以说是变相抽取股金吗?
上海文淳光律师解答: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视为借款。
飘雪屠龙解答:不视为退股。
刘一凡再咨询:那什么情况下可算是抽取股金呢?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需要事先约定此行为可以作为“抽取股金”看待,或者该行为人明示其行为是为了“抽取股金”,否则不能作为“抽取股金”看待。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该名行为人向合伙单位偿还所支取的零用钱以及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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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题
新《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有什么新规定?
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主要变化: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不超过五年;2)强化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3)增加董事催缴出资义务;4)完善股东失权制度。存量公司需在过渡期内调整出资期限。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哪些特别条款?
公司章程可约定:1)股东表决权不按出资比例行使;2)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规则;3)公司治理结构(如单设执行董事);4)利润分配方式;5)公司解散事由。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公司设立需要哪些法律文件?
公司设立主要法律文件:1)公司章程;2)股东协议/发起人协议;3)出资证明书;4)董事、监事、高管的任职文件;5)住所证明。涉及特殊行业的还需取得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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