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联合发布第18号令,公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该清单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2017年修订版中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新版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了外资准入限制,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仍继续执行。该措施旨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体现了中国对外资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关键词: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第18号,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2017年6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执行。,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 商务部部长:钟山,
, 2018年6月28日,
, 附件: /images/placeholder.php?size=300x150" class="aligncenter"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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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新负面清单何时生效?
新负面清单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
新清单是否完全替代了旧清单?
是的,新清单施行后,2017年修订版中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是否继续有效?
是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执行,不受新负面清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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