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创投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又放宽了

文章摘要 证监会发布新规,大幅放宽创投基金及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制。根据投资期限不同,减持速度和比例均有显著提升,投资满五年后减持不再受比例限制。投资期限自投资金额累计达300万元或达总投资额50%起算。适用对象仅限于投资早期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基金,需满足企业成立年限、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或高新资质等条件。本文梳理新规核心规则,为创投基金退出提供实务参考。

就在昨天(3月6日),证监会发布第17号公告《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对创投基金、私募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作出大幅放松(请注意: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参照执行)。具体而言:

在上市公司上市前,投资期限不满三年的,可以在 3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投资期限3-4年的,可以在2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以下;投资期限4-5年的,可以在1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以下;投资期限5年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上述投资期限自创投基金、私募基金投资该IPO企业金额累计达到 300 万元之日或者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该IPO企业总投资额50%之日开始计算。

当然,并非创收基金、私募基金投资任何企业均可以享受上述待遇。只有投资下列企业方可:

(一)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成立不满60 个月;

(二)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 500 人, 根据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年销售额不超过 2 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

(三)截至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企业依据《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已取得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

我国政府向来鼓励创投基金的发展,对于创投基金的扶持政策解读,请参阅杨春宝律师团队的文章《创业投资基金扶持政策简述》。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创投基金减持新规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根据证监会新规,创投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别规定仅适用于投资特定类型企业的基金。具体条件包括三类企业:第一,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成立不满60个月,即属于早期企业;第二,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属于中小企业;第三,截至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企业已依据相关认定管理办法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此外,享受该减持待遇的主体是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同时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参照执行。这意味着并非所有创投基金投资任何企业都能适用,必须精准匹配政策支持方向。实务中,基金管理人应在投资时点核查目标企业是否满足上述指标,并留存审计报告、高新证书等证明材料,避免后续减持时因资质不符而无法适用宽松规则。

投资期限如何计算并影响减持比例?

投资期限的计算起点有明确规则:自创投基金、私募基金投资该IPO企业金额累计达到300万元之日,或者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该IPO企业总投资额50%之日开始计算,以先达到者为准。这一规定解决了多轮投资情况下起始时点认定的模糊问题。投资期限对减持比例的影响呈现阶梯式放宽:投资期限不满三年的,可以在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投资期限为三至四年的,可以在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投资期限为四至五年的,可以在1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投资期限五年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即可以一次性退出。实务中,基金需精确记录每一笔投资金额与日期,计算累计投资额是否触及300万元或50%阈值,并据此确定投资期限起算日,从而规划减持节奏。若投资期限跨越多个区间,应严格按照最新到期的区间执行减持额度,避免超比例减持引发违规风险。

新规对创投基金退出实务有何影响?

新规大幅放松了创投基金在上市公司股份减持上的比例和时间限制,尤其是长期持有基金实现完全退出不再受比例约束,显著增强了退出灵活性。过去创投基金受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减持比例,退出周期长、不确定性高,新规按照投资期限分层设计,越早投资、持有越久,减持越自由,充分体现对长期资本的激励。实务中,创投基金应首先确认自身是否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并核查被投企业是否符合早期企业、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其次,要建立完整的投资台账,记录每笔投资金额和日期,以准确计算投资期限起算点。在减持时,应遵守新规设定的减持窗口和比例上限,同时仍需履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即使投资期限超过五年,减持不再受比例限制,但依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权益变动披露等一般性规则。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投资期限的起算认定以及企业资质是否符合条件,建议基金管理人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必要时与监管机构沟通,确保退出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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