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加强银行业法治建设,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法律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合法稳健经营。法律顾问须具备6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及相关能力。在时间安排上,要求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于2017年底前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工作机制;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机构应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自身风险状况相适应的法律工作体系。该意见旨在通过法律顾问的专业把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是银行业法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
关键词: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顾问法律风险管理法治建设合规经营法律顾问制度制度推行
2015-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2016〕30号),落实《中国银监会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指导意见》(银监党发〔2015〕5号)要求,加强银行业法治建设,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风险管理水平,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稳健经营,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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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以上,具有法律工作经验和能力;
2017年底前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法律工作机制。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机构应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与自身风险状况相适应的法律工作体系,有效提升银行业法律风险管理水平。本意见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
2016年11月16日
最后编辑于:2018-09-03 09:55
最后更新:2018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