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Jams咨询:现一内资商贸欲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另一个外资商贸公司,但该外资独资商贸公司也是新成立不久,比较疑惑的是:
1、该股权转让是否属于再投资性质,是否一定要符合有关外资再投资的有关规定。
2、如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相关批准证书是否还得由国务院进行审批呢?上述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明确性规定。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对该外资商贸公司而言,其购买该内资公司股权的行为属于再投资性质,应需符合有关外资再投资的有关规定。购买该内资公司股权的行为是否需要经过审批,主要看该内资商贸公司的营业范围中是否有属于外资进入的限制类领域的,若有,则应当由该内资商贸公司向该公司所在地的省级外经贸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若无,则无须经过审批,直接由该内资商贸公司到该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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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外资商贸公司收购内资公司股权是否属于再投资?
属于再投资。根据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再投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以资本、利润或其他合法资金投资设立或并购企业。外资商贸公司作为已有外商投资企业,其收购内资商贸公司股权的行为,本质上是将境内资金用于购买境内资产,因此被认定为再投资。再投资需遵守与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相同的准入规则,即受到《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约束。实务中,收购方应首先审查内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涉及负面清单中的限制或禁止类领域。若不涉及,则可直接办理工商变更,无需额外审批;若涉及,则必须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常见争议焦点在于:部分企业误认为再投资无需审批,或混淆了“再投资”与“新设投资”的区别。法律风险提示: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可能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工商登记被撤销,甚至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因此,收购方务必在交易前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明确内资公司的行业属性及准入限制。
收购内资商贸公司股权需要哪些审批手续?
审批手续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内资商贸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外资限制类领域(例如,批发零售业通常无限制,但若涉及烟草、药品、盐业等特定商品,或属于《负面清单》中列明的限制类行业),则收购方需向内资公司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申请材料通常包括:股权转让协议、外资公司的合法开业证明及资信证明、内资公司的公司章程及资产评估报告、并购后企业的章程草案等。商务主管部门在审查是否符合外资准入政策后,若批准,则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内资公司据此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再向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第二,如果内资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任何限制类或禁止类领域,则无需商务审批,直接向内资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部门)提交股权变更登记申请即可。所需材料包括: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外资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内资公司营业执照等。实务操作指引:建议收购方首先查阅最新《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确认内资公司业务是否在清单内;同时注意,即使不涉及限制类,仍需按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相关规定报送信息(如向商务部门备案)。常见争议焦点:部分企业误以为所有外资股权收购均需国务院审批,实则根据现行法律,除涉及敏感行业或巨额投资外,一般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风险提示:若应审批而未审批,直接办理工商变更,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导致登记被撤销,收购方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内资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外资限制类领域时如何办理?
当内资商贸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外资限制类领域时,办理流程如下:第一步,收购方(外资商贸公司)与内资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价格、交割条件等。第二步,由内资公司作为申请人,向其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股权转让协议;2)外资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董事会决议等);3)内资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及资产评估报告;4)并购后企业的合同、章程(草案);5)法律意见书(视情况需要);6)其他可能要求提供的文件(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第三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依据《外商投资法》及《负面清单》进行审核,重点审查该限制类领域是否允许外资控股或参股,以及是否符合相关行业特别规定。若批准,将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若拒绝,则需说明理由。第四步,凭批准证书及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内资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同时更新营业执照。第五步,根据需要,到税务、外汇、海关等部门办理后续登记。法律要点:再投资视同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因此限制类领域的准入政策完全适用,例如某些领域可能要求中方控股或限制外资比例。实务操作指引:建议在交易前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明确限制类领域的具体要求,并提前与商务主管部门沟通确认。常见争议焦点:关于审批层级,现行法律已明确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无需上报国务院,但部分地方可能有不同内部规定,需以当地为准。风险提示:若未取得批准直接办理工商变更,不仅股权转让无效,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外资公司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因此,务必严格遵循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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