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 Yang was interviewed by reporters of IT-Times on the legal issues of Monternet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中国移动为规范无线互联网市场而调整与免费WAP网站合作政策所引发的法律争议,采访了法律专家杨先生。杨先生系统分析了移动梦网模式中移动运营商、内容服务商及用户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指出各方在合同履行、内容审核、用户信息保护及增值服务提供中应遵循的权责边界,并就现行监管框架下免费WAP网站的经营风险提出实务建议。文章核心法律要点在于厘清合作中的合同义务与责任分配,强调内容服务商应确保信息合法合规,运营商应履行合理审查义务,共同维护网络生态与用户权益,对从事无线互联网业务的企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China Mobile Co., Limited put forward a series of policies these days for the containment of free WAP websites, which brings these free WAP websites to a serious crisis. The reporters from IT-Times interviewed Mr. Chambers Yang for the concerned problems. Mr. Yang analyzed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of Monternet, pointed out the legal principles each party shall comply with and gave his own opinions on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Monternet. Please find the report in details on Page C04-C05 of IT-Times (Feb. 23, 2006 edition).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移动梦网合作中各方的法律地位如何认定?

在移动梦网这一商业模式中,法律地位主要涉及三类主体:移动运营商、内容服务商(即各类WAP网站)以及最终用户。运营商通常被视为网络接入服务和计费服务的提供者,承担基础网络保障和代计费义务;内容服务商则是具体的增值服务提供者,直接面向用户提供信息、娱乐或应用服务,并对内容合法性负首要责任。用户作为服务接受方,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个人信息安全权。从法律原则看,各方之间形成一种复合型合同关系,既有运营商与内容商之间的合作协议,也有内容商与用户之间的服务合同,还涉及运营商作为平台方对用户的默示担保义务。实务中,如果内容服务商提供违规内容,执法机关往往首先追究其行政责任,而运营商若明知或应知内容违法却未采取屏蔽、下架等措施,则可能因未尽合理审查义务而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认定法律地位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具体业务模式、合同约定和实际控制力综合判断,这既是争议焦点,也是风险防控的基础。

免费WAP网站与运营商合作中常见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免费WAP网站与运营商合作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集中在四个层面。第一是合同风险,运营商基于市场策略可能单方调整合作条件或终止合作,WAP网站由于缺乏议价能力,容易面临投入无法收回的损失,而合同条款中关于单方解除权、违约责任、清算规则约定不明则会放大该风险。第二是内容合规风险,WAP网站为吸引流量可能提供盗版影视、侵权音乐、虚假广告或未经审核的医疗信息,这些行为分别可能触及知识产权、广告法和网络内容管理方面的禁止性规定,一旦被查处,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被运营商依据约定清退。第三是用户个人信息保护风险,WAP网站在收集使用用户手机号码、位置信息、浏览记录时,若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未取得用户明示同意,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信息泄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四是不正当竞争风险,部分WAP网站通过恶意嵌套、强制跳转或流量劫持等方式获取用户,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为规避上述风险,WAP网站应建立合规审查机制,完善用户协议与隐私政策,保留业务操作日志,并在合同中明确运营商的责任边界,同时积极关注监管政策动向,避免过度依赖单一合作渠道。

运营商对免费WAP网站的内容负有哪些审核义务?

运营商在移动梦网合作中,对免费WAP网站的内容并非完全免责,需要承担合理的审核与管理义务。这种义务的来源包括法律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一般要求,以及运营商作为平台组织者所应尽的注意义务。具体而言,运营商应当在合作准入环节审查网站的经营资质、ICP备案信息和基本内容类别,不得为明显非法网站提供接入与计费服务。在日常运营中,运营商应建立内容巡查机制,对涉及色情、赌博、诈骗、谣言、侵权等明显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及时采取断开链接、停止合作等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于利用运营商计费通道实施恶意扣费、诱导订阅等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运营商同样负有监测与制止的义务。实务中,判断运营商是否尽到审核义务,通常考量其是否具备技术能力、是否收到通知、是否存在放任或纵容的故意。如果运营商在接到用户投诉或权利人通知后仍不处理,可能被认定为对损害扩大存在过错,从而需与内容服务商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运营商应制定清晰的内容管理规则,保留审核记录,落实实名管理,以降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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